身份证(或军人证)原件及复印件。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报考高考的考生须提交国民教育系列及以上学历证书,并交存复印件。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携带省民政厅出具的《自谋职业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现场确认时,将对考生的基本信息进行验证,采集考生的指纹和脸颊特征信息。
考生核准报名信息后,由县(市、区)招考办打印《考生登记表》,经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。
候选人的志愿一经确定,就不再变动。考生应对输入和确认错误造成的后果负责。未经确认,考生报名无效。